丹化科技遭股东索赔1.33亿元 被指昔日定增存虚假陈述

丹化科技遭股东索赔1.33亿元 被指昔日定增存虚假陈述

admin 2024-08-27 广州软文合集 154 次浏览 0个评论

  来源: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 陈家运 北京报道

  8月15日,(600844.SH)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转来的《民事起诉书》《上市公司告知书》等相关文件。

  公告显示,吉林丰成顺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丰成顺”)认为丹化科技在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存在证券虚假陈述,向南京市中院提起诉讼,要求丹化科技赔偿其损失1.33亿元。

  丹化科技证券部相关人士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案件目前正在进行中,尚未有具体结果,但公司的日常运转正常。”

  被指虚假陈述

  此次丹化科技面临的索赔纠纷可追溯至9年前的一次定增案。

  根据2016年9月3日丹化科技发布的《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情况报告书》,丹化科技当时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7.80亿元,其中5.5亿元被用于乙二醇扩能技改项目,另有6.50亿元购买了金煤控股、上海银裕持有的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辽金煤”)16.99%的股权。

  吉林丰成顺参与了此次定增,于2016年8月以7.48元/股的价格认购2990万股,共支付认购款2.24亿元,并因此成为丹化科技的股东。

  不过,吉林丰成顺现在却对丹化科技提起了诉讼,指控其在定增过程中存在虚假陈述。

  具体而言,吉林丰成顺方面认为,丹化科技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以下简称《发行预案(修订)》)中对拟收购的通辽金煤的股权定价缺少“董事会关于资产定价合理性的讨论与分析”,且未对资产评估价格的合理性进行说明,违反《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25号》)规定的披露要求。

  此外,吉林丰成顺方面指出,《可行性报告》《收购股权价值评估报告》和《发行预案(修订)》对拟收购的通辽金煤股权价值采取收益现值法进行定价,但未披露“评估假设前提及相关参数的合理性、未来收益预测的谨慎性的说明”,违反《准则第25号》的相关规定。

  同时,吉林丰成顺方面还认为丹化科技在《发行预案(修订)》中关于“乙二醇扩能技改项目”的建设期、项目进展情况以及技改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的项目效益测算等方面的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且丹化科技在《发行预案》《关于审查反馈意见的回复》《发行预案(修订)》中对“最终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的原因及合理性”的披露不符合《“准则第25号》的要求。另外,丹化科技在《关于审查反馈意见的回复》中对“通辽金煤预测期收入确定依据”中作出“营业收入”、“净利润”和“产量预计”的预测信息,未对影响该预测实现的重要因素进行充分风险提示,所依据的假设明显不合理,与实际经营情况存在重大差异。

  丹化科技方面表示,目前尚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情况。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聘请了专业中介机构,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于2016年9月完成发行,募集资金于2018年年底前使用完毕。

  丹化科技方面还表示,经自查,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截至目前,公司也未因该项目受到过监管部门的任何处分或处罚。公司将与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并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工作。公司将根据本次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丹化科技于2015年进行非公开发行时,曾表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煤制乙二醇扩能技改项目,购买金煤控股、上海银裕持有通辽金煤16.99%股权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借款。期望通过这些募投项目能够扩大产能、提升规模效益、降低生产成本、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以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然而,如今这些投资项目却成了股东索赔的争议焦点。

  丹化科技当年也曾提醒投资者,表示国际上比较成熟的乙二醇生产工艺为乙烯法,而乙烯是石油化工产业的核心产品,因此石油价格走势对乙二醇的价格影响较大。煤制乙二醇相对以石油化工产品为原料加工的乙二醇成本优势较为明显,但如果国际油价持续走低,这一优势将受到冲击。

  业绩持续亏损

  丹化科技聚焦煤化工领域,主营业务为煤制乙二醇、草酸等相关产品。其上述技改项目及收购的通辽金煤均以乙二醇为主业。

  不过,定增计划完成后,丹化科技的盈利能力并未达到预期。

  近年来,受主要产品价格低迷、褐煤等原料价格上涨因素影响,丹化科技的经营业绩承压,连年出现亏损。

  在2016年丹化科技完成定增案后,当年业绩亏损1.71亿元。尽管2017年公司扭亏,实现0.34亿元的盈利,但此后便再次陷入持续亏损的困境。

  财报数据显示,2018年—2023年,丹化科技扣非后的净利润分别为-0.11亿元、-2.69亿元、-3.66亿元、-1.04亿元、-3.05亿元及-4.00亿元。

  乙二醇分析师张国梁向记者分析,2020年—2023年,乙二醇行业新增产能持续投放,产能大幅增长,导致供应端竞争压力明显增加。国产乙二醇在挤压进口货源市场份额的同时,也面临着国产炼化一体化和煤化工企业的激烈竞争。

  中研普华研究员袁静美也表达类似的观点。她表示,近年来受市场产品价格持续低迷、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2023年丹化科技主要产品乙二醇和草酸的年销售均价同比下降,而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褐煤的年采购均价却同比上涨,这直接导致其经营性亏损。

  进入2024年上半年,丹化科技的业绩颓势仍未改善。7月8日,丹化科技发布的业绩预告显示,预计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约为-1.12亿元。

  对此,丹化科技方面表示,其主要产品乙二醇和草酸的产销情况基本正常,但产品价格仍处于低位,经营继续面临困难。公司将积极寻求改善经营状况的途径。

  对于下半年乙二醇市场的走势,张国梁认为,得益于2024年新增产能投放较少,乙二醇供应端增量压力减弱。在当下乙二醇库存维持中性偏低水平的情况下,现货价格预计仍将维持偏强运行状态。

  丹化科技方面认为,从需求环节来看,2024年聚酯新产能增速预计在9%附近,产量增速在7%附近。从产品结构来看,2024年聚酯产能投放主要集中在聚酯瓶片,而长丝投产已经进入尾声。基于2024年扩产情况,预计长丝的整体景气度会好于短纤和聚酯瓶片,而聚酯瓶片2024年会面临较大的库存和负荷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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