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这些新规施行

10月起,这些新规施行

admin 2024-10-01 上海软文合集 8 次浏览 0个评论
10月起,这些新规施行

10月起,有关印花税新政、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市内免税店完善政策、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一批新规即将施行。比如,在加强养老机构监管方面,有关《意见》明确养老服务费预收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对于符合服务协议约定退费条件的预收费用,养老机构应按约定及时退费。

值得一提的是,在地方性法规方面,一线城市上海、广州、深圳的房地产新政组合拳陆续落地,相关政策进一步落实了“调整住房限购政策”等具体行动。

印花税新政:完善企业改制、重组等相关印花税政策

《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2024年10 月1日起执行,进一步完善了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清算和事业单位改制等相关印花税政策。

在营业账簿印花税政策方面,公告明确,对企业改制重组以及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营业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原已缴纳印花税的部分不再缴纳印花税。在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政策方面,对因企业改制、合并、分立、破产清算以及事业单位改制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出境旅客购买免税品不设限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市内免税商店监管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出境旅客在市内免税商店购买免税品不设购物限额,但应当符合旅客携带行李物品进出境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的规定。购物旅客应将所购免税品一次性携带出境,不允许在市内免税商店购买或预订后,寄存在口岸并于进境时提货。购物旅客如将所购免税品再次携带进境的,海关按照进境物品管理,照章征(免)税。

加强养老机构监管:预收费周期不得超12个月

民政部等七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于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意见》明确养老服务费预收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对单个老年人收取的押金最多不得超过该老年人月床位费的12倍;对符合服务协议约定退费条件的预收费用,养老机构应当按照约定及时退费,不得拒绝、拖延。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修订:健全优待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健全抚恤优待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明确抚恤优待对象范围和抚恤优待内容,健全体制机制;增加抚恤优待措施,加大服务保障力度。规定抚恤优待对象享受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和相应的抚恤优待待遇。优化抚恤优待程序,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明确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程序,保障抚恤优待对象合法权益。

首批中央厨房国家标准开始实施:引领合理建设、科学投资

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由中国饭店协会牵头制定的首批中央厨房推荐性国家标准——《中央厨房 建设要求》《中央厨房 运营管理规范》,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中的定义,中央厨房,是指由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具有独立场所和设施设备,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者半成品加工制作并配送给本单位连锁门店,供其进一步加工制作后提供给消费者的经营主体。反食品浪费法明确把中央厨房作为餐饮业提高管理水平、减少食品浪费的有效手段。《中央厨房 建设要求》从选址与总体布局、加工区场所设置、主体建设、设施设备等方面提出要求,引领中央厨房合理建设、科学投资。《中央厨房 运营管理规范》从设施设备管理、经营加工过程、安全与追溯、应急与召回、人员管理、信息记录与档案管理、监督评价与改进等方面提出要求,为中央厨房的运营管理提供指导。

科创板网下打新细则:增设600万元持股市值门槛

上交所发布《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据悉,此次细则修订主要对投资者参与科创板网下发行业务,增加了持有科创板市值的要求。

细则明确,10月1日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参加科创板新股网下发行的,除需符合现行市值门槛要求外,主承销商还应要求其在基准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科创板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市值为600万元(含)以上。

监管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重点监控异常交易行为

《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自2024年10月8日起实施。《管理规定》明确交易监测和风险防控要求,证券交易所对程序化交易实行实时监控,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重点监控。同时,进一步压实证券公司客户管理职责,明确机构投资者合规风控要求。

《管理规定》还要求加强高频交易监管,明确高频交易的定义,并从报告信息、收费、交易监控等方面提出差异化监管要求。明确监督管理安排。程序化交易相关机构和个人违反有关规定的,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根据规定采取管理措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进行处罚。

定量包装产品检验规则修订:净含量标注应清晰可见

修订后的新版《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将于2024年10月12日实施,明确规定净含量标注“应清晰可见,商品包装主展示面或商品标签的显著位置,与商品包装的背景底色有明显区别”。对误导性定量包装商品进行原则性要求,定量包装商品不应当以误导或欺骗消费者的方式进行构造或填充。

有声读物领域首个国家标准:规范加工制作,强化行业协作

《有声读物》国家标准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有声读物领域的第一个国家标准,对完善标准体系、促进有声读物精品创作和传播以及提升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有声读物加工制作,强化多行业协作管理,提升听书阅读体验将起到强大的推动作用。比如,“录音技术要求”对录音棚、录音设备和录音指标提出具体参数指标;“声频制作要求”对音效素材选择、多轨合成和时间间隔提出指标要求;“声频输出要求”提出产品输出格式、成品文件输出的具体指标;“审听和审核”对责任编辑和终审进行的审听工作、审核流程、审核者职责、审核内容和智能化审核进行相应规定。

上海:首套房商贷最低首付“不低于15%”

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的通知》于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通知》提出,按照因城施策原则,优化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关政策,其中包括降低房贷首付比例。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从 “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房贷从“不低于35%”调整为“不低于25%”;实行差异化政策区域从“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调整。

广州:取消居民家庭购买住房各项限购政策

9月30日,广州和深圳发布政策,落实“调整住房限购政策”等具体行动。其中,广州官宣取消居民家庭购买住房各项限购政策,成为一线城市中首个全面退出住房限购政策的城市。深圳则出台文件,明确优化分区住房限购政策,且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取消限售。此外,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

北京:租房租金、押金将纳入监管

10月1日起,《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施行。办法最大的特点就是引入市资金中心作为第三方独立监管机构,发挥资金管理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优势,强化对住房租赁资金的监管。北京市资金中心在中标商业银行中开立账户,用于开展押金托管。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本市用于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的账户管理工作。

郑州:实施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制度

《郑州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交易双方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款 (包括一次性付款、首付款、按揭贷款和其他形式的房款等)存入郑州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银行账户后,交易双方方可申请办理相关业务。除交易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存量房交易资金应全部纳入资金监管。

贵州: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新修订的《贵州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贵州省信访事项听证办法》于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复核办法》新增了不予受理、不再受理的情形;复查复核变更的情形;补正资料的通知方式和时间;因适用程序不当被依法撤销的跟踪办理、监督追责的具体情形,规定了撤销的情形,修改了适用范围。《听证办法》修订调整了框架结构、进一步明确了听证机关范围及职责,修改了不适用听证的情形,新增了中止或延期听证的情形、终止听证的情形,对适用范围作了重新明确。

福建:首部文化领域涉台专项地方性法规

《福建省闽台关系档案保护条例》于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大陆首部文化领域涉台专项地方性法规,也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出台后,首部省级层面涉台专项立法。

在保护利用方面,《条例》提出建立调查认定机制、注重日常安全监管、推动资源共享利用、加大研究开发力度、推进两岸交流合作等五项要点。《条例》还规定,台湾同胞在利用闽台关系档案时,与福建省居民享有同等待遇。鼓励、支持闽台宗亲、乡亲、姻亲利用闽台关系档案开展寻根谒祖、族谱对接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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