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恋爱越来越自由,彩礼却越来越不自由?
作者|于理
媒体评论人
近日,一则女子台风夜跳河被救的新闻登上热搜,原因是女方父母在男方提亲后要求增加 30 万元彩礼,因超出男方家庭承受能力而导致男方提出分手,女方与父亲沟通无果后反而激发了家庭矛盾,导致女方在民警寻人现场直接跳入河中。事后通过上海崇明警方劝导,两家最终谈妥亲事。
无独有偶,上个月底崇明地区还发生了一起因高价彩礼引发的轻生警事。有男子在十一假期回家提亲被女方父亲提出 20 万元彩礼,随后人间蒸发。恋爱两年的女方已有身孕,前往长兴岛寻找男方未果后意欲投江轻生。
近些年来,关于彩礼导致男女双方相恋多年无果的社会现象,在社交媒体上时有发酵。甚至,还有男女双方通过社交媒体寻求帮助的案例。两年前,B 站某 UP 主发布过一则视频:" 没有 50 万彩礼,女朋友被强行拖走,我该怎么办?" 此外," 开封王婆 " 在江西葛仙村景点做活动时,被 "38 万 8" 的彩礼数额吓到当场震惊。
在自由恋爱已成常识的今天,问题的复杂性在于:道理人人都懂,但父母还是要干涉。吵架中脱口而出的高价彩礼,其实折射出 " 借婚姻索取财物 " 的普遍性;即使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自由恋爱,也不能幸免。这些自由恋爱遭遇天价彩礼的案例,不免让我们得去持续追问:天价彩礼为何屡禁不绝呢?
天价彩礼导致哪些连锁效应?
彩礼,是中国古代延续至今的一种结婚礼俗,男方在婚约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以表达对女方家庭养育不易的尊重。但本质上,彩礼是 " 男尊女卑 " 的产物,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所以,男方需要支付一定的财物,补偿女方父母抚育女方的支出。
21 世纪的今天,许多地方彩礼只是 " 意思一下 "。但还有一些地区,彩礼的 " 交易 " 属性却愈演愈烈,天价彩礼由此产生。社会学家刘燕舞,曾以位于河南省南部某县、湖南省东北部某县、贵州省北部某县三个村落为样本,对上世纪 70 年代以来三村的婚姻消费和彩礼变化进行梳理。
刘燕舞发现,从 2000 年开始,三村的婚姻消费飞涨,彩礼数额几乎需要一个劳动力不吃不喝,劳作 4 到 7 年才能负担,如果再考虑建房等硬性支出的话,意味着一个劳动力需要劳作 11-16 年才能承受。到了现在,大概得 20 年才能付清。
天价彩礼,也导致了一系列连锁反应。
第一,很多家庭因天价彩礼而负债累累," 脱贫不易,小康更难;喜结良缘,毁于一旦 ",因婚致贫、因婚返贫现象不断。
第二,在不少地方,彩礼主要由父辈承担,彩礼上涨,就变成儿子对父辈的 " 代际剥削 ",特别是导致农村老人的生存质量下降。而这种 " 代际剥削 " 也可能走向 " 女儿剥削 ",即通过女儿出嫁获得的彩礼金,来支付儿子的彩礼金。
再则,天价彩礼助长攀比之风,恶化民风民俗。彩礼的多寡,成为衡量女方身价高低的标准:如果彩礼低于平均水平,娘家人就会被人瞧不起,女方也会显得没地位;反之,彩礼越高,就显得 " 有面子 "。如此陷入一个为面子相互攀比、恶意抬价的竞争中,物化了女性,败坏了风气。
此外,彩礼返还问题引起的民事纠纷不断增多,甚至导致刑事案件的发生。
彩礼是性别不平等的恶果?
舆论常从表面出发,把天价彩礼的责任推到女方身上,指责女方 " 唯利是图 "。
但在批评天价彩礼之前,必须洞悉它的社会土壤。否则,纯粹的批评和道义指责,于事无补。针对男性的愤慨,有人提出 " 诛心之问 ":如果不想背负天价彩礼,不结婚不就得了,也没有非让你娶。此言虽激愤,也道出一个症结:在父权观念的影响下,很多地方的男性仍背负着 " 结婚生子、传宗接代 " 的使命,即他们一定得结婚。
没有完成这个任务,他们就会在宗族里被人笑话。在宗族观念、父权观念盛行的地方,男性有更强烈的结婚需求。
与传宗接代相对应的是,结婚是 " 从夫居 " 的,孩子也是 " 冠夫姓 "。女方嫁给男方,就必须来到男方家庭生活,成为男方家庭的劳动力,不参与女方父母的遗产分配,也不主要承担女方父母的赡养责任。生育小孩后,小孩也是男方家族的血脉,除非男方入赘,否则孩子不可能跟女方姓。
在这种思维下,女方成了类似于 " 商品 " 的存在,彩礼则类似一种 " 买断 "。我们不难从身边找到这样的例证:在大城市的不少家庭,女方不一定 " 从夫居 ",孩子也不一定 " 冠夫姓 "。这样的家庭,很少有彩礼方面的困扰,因为不存在 "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 的说法。
与之相对,父权思维越严重,彩礼要价往往越夸张。因为从女方父母心理来看,女儿嫁出后就变成男方的人,对女方家庭是一种 " 损失 ",需要经济补偿自然 " 顺理成章 "。
所以,男女越是平等,就越不存在彩礼问题。要破除天价彩礼,也得问男性一句:你可以放弃 " 从夫居 "" 冠夫姓 " 吗?你愿意姐姐或妹妹出嫁后,仍享有父母财产的继承权吗?
对于农村地区的很多男性来说,还存在另一个残酷现象:单身求偶的男性数量,远远大于单身女性,存在严重的不平衡。男多女少,女方掌握婚姻的 " 定价权 "," 价高者得 ",彩礼进一步攀升。
早在 2017 年 2 月,人口学家翟振武在接受访谈时表示:中国出生性别比偏高程度之高、维持时间之长、范围之广,在全世界都是绝无仅有的。
中国是世界上出生性别比失衡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反映在 80 后、90 后等适婚群体身上,就是男女比例的严重失调:未来 30 年内,进入适婚年龄的男性将比女性多出近 3000 万人,矛盾或将进一步加剧。
出生性别比如此畸形,就在于男孩偏好、重男轻女的传统。在 " 一孩半政策 " 的限制下(如果头胎生女孩,那么政策允许生育第二个孩子,公职人员除外),许多第一胎生女孩的家长,生育第二胎时选择性别鉴定。而小型化、现代化的超声波检测技术,能够在女性怀孕 14 周到 16 周时检测出是男孩还是女孩。
在男孩偏好的社会背后,是无数 " 消失的女孩 "。直白点说,父权社会正承受着重男轻女的代价,光棍现象一定程度上是男性利益共同体的自食恶果。
性别比例失衡以外,社会流动也导致传统婚姻圈发生变化。在乡土社会,人口流动很少,基本是同村或邻村之间通婚。进入工业社会,社会流动加剧,不少农村女性外出打工并选择在城市中居留下来,相反,从城市流入村落的适龄女青年几乎没有,这加剧了农村地区的婚配性别比失衡,而男性就通过彩礼的比拼获得 " 优势 ",助推天价彩礼。
女方既是受害者,也是 " 背锅侠 "
在台风雨夜投江轻生的案例中,女方父母对突然增加 30 万彩礼给出的说辞是 " 这是对女儿幸福的保障,也是对男方家庭诚意的考验 "。而在 B 站寻求帮助的案例中,女方有一个弟弟,成为网友们的另一个关注点。UP 主晒出的聊天记录中,女方提到家里要给弟弟买房。事后,虽然女方澄清,说家里并非重男轻女,彩礼是气话不是弟弟的买房钱,但网友依然持疑地将二者联系起来。
这就牵扯出另一个问题:彩礼的流向。女方家庭向男方要彩礼是给谁?一般而言,有这么几种情况:
第一种,彩礼是父母的养老钱,彩礼流向是:男方→女方父母。
第二种,彩礼是女方的私房钱,女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也可以独自支配。彩礼的流向是:男方→女方父母→女儿。女方父母提高彩礼要价,是为了提升女儿的经济自主权,抬高女儿在婆家中的地位。
第三种,彩礼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彩礼的流向是:男方→女方父母→女儿未来的小家庭。比如学者阎云翔在东北农村调研发现,一些新郎背地里鼓动女方向男方父母索要更多的彩礼,从而实现男方家庭代际财富的转移,为自己未来小家庭积累更多的财富。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女儿的彩礼成为儿子的 " 二次彩礼 "。彩礼的流向是:男方→女方父母→儿子。这产生了 " 代内剥削 " 的乱象:女方父母 " 剥削 " 女儿,来成全儿子。
社会学者陶自祥通过代内关系(兄弟姐妹关系)审视彩礼现象,发现 " 家庭内部存在深层次隐性的被剥削对象 ",即 " 家长为凑足儿子成家需要的高额彩礼,保证儿子这一代香火延续,只好让女儿早婚 "。
陶自祥发现:在一些农村家庭,谁出的彩礼高,就把女儿嫁给谁。有的家长因承担不起市场要价,将女儿拿去 " 换亲 "," 儿子的婚姻支付被隐形地转嫁到在家庭中处于边缘地位的女儿身上 "。
从这个角度看,天价彩礼既是性别比例失调的结果,也是男女不平等的延续和加剧。女方本身既是天价彩礼的受害者,同时也可能成为天价彩礼的 " 背锅侠 "。
中国很大,彩礼问题复杂得多,还有更多例外的状态存在。上面的几种现象,只代表着一种普遍性,但足以说明:天价彩礼背后,有诸多深刻的社会症结。就比如新闻中的 UP 主,即便是自由恋爱,但积重难返的社会气候还是将他们裹挟其中;作为个体的男性,哪怕你是个女性主义者,有时也得无奈承受男性共同体一些作为的恶果。
对天价彩礼是应该批评,但也应推进男女平等,否则可能是治标不治本。当然,女性也应该舍弃 " 便利的诱惑 ",比如所谓 " 男士负责买房 "、" 男方应该更会赚钱 " 等。
个例可以诉诸于民警劝解或舆论解决,但更多人只能默默承受。这一代人的天价彩礼、光棍现象,或许难以避免;但我们仍要努力,避免下一代重复上一代的命运。